近一段時間,行業協會成為經濟社會體制改革熱點。其中最值得行業協會興奮的是從上海、深圳、江蘇、浙江等地方政府到國務院辦公廳紛紛出臺了行業協會改革和發展的指導文件。正當行業協會迎來大力發展的又一個春天時,食品協會漲價、牙防組、中國衡器協會敗訴、福建工商聯合會賣匾、歐典地板等一系列事件又引起很多對行業協會的非議。這些熱點引發了人們思考。
對于行業協會的性質,通常的說法是,行業協會是一種社會中介組織或社群組織,是同行業相關經濟主體為了某種共同利益而自發組建的自律性組織,在企業和政府之間起到了溝通橋梁作用,既服務于企業,反映企業的訴求,又傳達政府的聲音。這種說法給了行業協會一個完美的形象,但是在現實中有些協會卻與這個形象存在反差。從歷史上看,一些混雜在行政干預體制中的行業協會實際上產生于政府逐步放松管制經濟的改革過程中,不免留下舊體制的烙印,甚至形成路徑依賴。然而,隨著市場經濟和產業的發展,市場秩序和行業發展對行業協會提出了越來越多的需要,例如越來越多的新興行業遠遠突破了傳統業務主管部門的種類;許多行業發展要求在區域上整合,卻受行業協會屬地管理原則的限制;傳統的業務主管部門中有的行業協會由于行業分類過于寬泛、過時,以至于職能變得模糊不清,無所事事;等等。這些新變化要求我們更為深入地探尋新形勢下行業協會職能的本質。
上述將行業協會視為政府與企業之間的社會中介組織的觀點并沒有觸及行業協會職能的本質。將行業協會的組建視為追求某種行業共同利益的觀點雖然涉及到了協會的目的,但是并沒有指出這種共同利益的行業特質性,即這種特質性要求只能由協會來執行,難以由政府或企業來執行。
究其經濟含義來說,這種行業特質性的共同利益實際上是同行業企業可以并且可能分享的一種準租金,并且作為選擇性激勵,讓同行業企業為之去組建一個合法的組織來獲取。在現實中,這種行業特質性的共同利益的獲取需要行業協會具有各種能力,根據行業情況采取各種靈活的執行手段,例如技術標準、出口配額協調、利益代表、糾紛仲裁和調停,甚至是行業信息、數據收集、分析和發展規劃,等等。這種行業特質性的共同利益是否存在取決于行業劃分和行業空間分布的范圍,如果行業劃分過粗,行業特質性的共同利益不明確;如果行業劃分過細,行業特質性的共同利益又太少。這兩種情況都難以對行業成員形成有力的激勵,即使組成了協會也會流于形式,甚至迫于生計,做出侵害企業利益的行為。
再如,當行業發展覆蓋的區域擴大,行業特質性的共同利益也就從一個地方向更大區域擴展,這勢必要求原地方性行業協會變成區域性協會,或者各地方性協會形成協會聯盟。正是行業特質性的共同利益的形成和變化才使得行業協會呈現出千差萬別和豐富多彩的變化。而且這些共同利益通常是行業特有知識和信息,是行業發展和協調的基礎,具有隱含性,難以為行業之外的政府行政部門所認識,單個企業也難以獨立地全面地獲得這些知識或信息。因此,我們可想而知,一旦行業協會組織機制中加入了政府干預和行政部門或官員的既得利益,行業協會獲取這些知識和信息的激勵就會扭曲,獲得的數量不足。更為重要的是,協會本身不能通過“干中學”形成行業治理的經驗和能力,行業中的無序現象就難以得到協調和治理。
考慮到行業協會實現和維護的是本行業共同利益,市場秩序的形成要求本行業企業能夠在和消費者或其他行業交易時做出誠信的承諾。但是,由于信息不對稱和機會主義行為動機,行業協會難免有可能會成為本行業企業謀取私利、侵害交易對方利益的手段。在這個意義上,行業協會實現和維護行業共同利益所形成的本質上是一種私序,滿足的是私益。因此,在行業協會侵犯其他行業利益時,需要第三方,即一個真正的公序組織來強制和懲罰。在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反壟斷法等法律武器和政府管制機構承擔了這一角色。
綜合來說,一個良好的行業治理秩序,不僅要求某行業內部形成有序的組織,而且要求行業之間或行業與消費者之間形成誠信的秩序,這就要求一個互補性行業治理結構來支撐,要求行業協會和第三方公序組織發揮各自的職能,相互補充,相互制約。 但是,從中國行業協會脫胎于政府行政管理和干預經濟體制的歷史和現實來看,由于行業協會的合法地位不健全,鼓勵協會發展的政策措施不配套,管理體制不完善,目前行業協會的主要問題是順應市場經濟和產業發展的客觀要求,讓行業協會回歸其本質,提高其實現和維護行業特質性的共同利益的治理能力。而提高行業協會的治理能力關鍵就在于打破行業協會形成和發展的路徑依賴,政府要逐步從協會的參與者轉變成協會的監管者,而打破帶有計劃色彩的業務主管部門和屬地管制,增加行業協會之間競爭、合作和區域整合的自由度又是協會進一步改革和發展的重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