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磚瓦網獲悉,日前,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印發河南省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對重點行業將全面執行特別排放限值。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省鋼鐵、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鋁)、水泥行業以及工業鍋爐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對未按期完成特別排放限值改造的企業,依法實施停產整治。
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期發布了《省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河南省重點行業差異化錯峰生產指導意見的通知(報批稿)》(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提出重點行業差異化錯峰生產實施時間和范圍為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重點對全省鋼鐵、焦化、鑄造、建材、有色、醫藥(農藥)等行業實施差異化錯峰生產。
錯峰生產時間由12月1日提前到11月15日,提前了半個月,同時針對于建材行業指導意見提出:
建材行業主要包括磚瓦窯、巖棉、玻璃棉、礦物棉、石膏板、耐材企業等。對達到相關行業規定排放限值要求,完成《河南省2018年工業大氣污染治理專項方案》(豫環攻堅辦〔2018〕87號)規定的生產、運輸、儲存無組織排放治理要求的建材企業,并按規范安裝在線監控設施的,實施差異化錯峰生產。對不符合污染防治要求的,依法依規查處,并實施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按規定要求實施錯峰生產。
1. 豁免類。達到超低排放(水泥窯廢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附屬礦山達到綠色礦山要求的水泥企業;以粉煤灰為主要原料、完成煤改氣、煤改電的加氣混凝土切塊磚企業;以電、天然氣、管道煤氣等清潔能源為燃料的陶瓷、巖棉、玻璃棉、礦物棉、石膏板企業;以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為燃料或無焙燒工藝的壓制成型耐材企業。
2. 限產類。達到超低排放(水泥窯廢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的水泥企業,豁免2019年1-2月份免于錯峰停產。
3. 限制類。豁免類和限產類以外的建材企業,原則上實施停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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