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重慶市委、市政府關于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工作,全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經市委、市政府批準,重慶市于6月20日召開環境保護集中督察動員會,正式啟動第三批環保集中督察。督察組將入駐黔江區、開州區、梁平區、武隆區、城口縣、墊江縣、忠縣、云陽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酉陽縣、彭水縣、萬盛經開區等14個區縣。至此,全市將在中央環保督察下沉督察8個區縣的基礎上,實現市級環保集中督察區縣全覆蓋。
2017年,重慶市已完成對九龍坡區、綦江區、奉節縣和秀山縣4個區縣的第一批環境保護集中督察;今年4月完成了對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南岸區、渝北區、巴南區、江津區、合川區、永川區、大足區、璧山區、潼南區、榮昌區等14個區的第二批環境保護集中督察。在前兩批次督察進駐期間,各督察組督促18個區縣立行立改,辦理群眾舉報投訴問題3700余個,約談270余人,處罰企業1100余家。督察結束后,向第一批4個區縣移交環境問題174個、追責問題13個。目前,第二批14個區縣600余個環境問題和40余個追責問題已報經市委、市政府審批,將于近期向區縣反饋。
第三批環保集中督察的督察工作主要針對14區縣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開展,并下沉到部分鄉鎮(街道)。督察工作將堅持問題導向,進駐時長約20天,主要采取聽取匯報、調閱資料、個別談話、走訪問詢、受理舉報、現場調查等方式開展。
市環境監察辦強調,本次要聚焦重點任務抓督察。一要突出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重點看14個區縣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在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有關環境保護重大決策部署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落實情況。二是要突出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重點看14個區縣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措施是否落實、具體問題是否整改、投訴舉報辦理情況、舉一反三是否到位、長效機制是否建立等。同時,還要對標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曝光的環境問題,重點審視14個區縣是否存在類似的問題。三要突出重大環境問題整治情況,既要查實“綠盾2017”“綠盾2018”、“五大環保行動”、“零容忍、出重拳”等各類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問題;又要查準區域性、流域性、行業性突出環境問題,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環境安全隱患嚴重等突出環境問題。同時,還要緊盯深入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加快建設山清水秀美麗之地的重點領域、關鍵問題和薄弱環節組織開展督察。
市環境監察辦要求,環保集中督察要精準靶向,高效開展,要緊扣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這個總目標,要聚焦主體責任抓督察。要緊盯各級黨政機關這個重點責任主體,更要緊盯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黨政一把手這一“關鍵少數”的履職情況。督察要規范嚴謹,有序開展,要邊督邊改,注重實效,要通過督察務實解決一批突出環境問題,嚴厲查處一批環境違法行為,嚴肅問責一批失職典型,加快解決一批突出環境問題。
本次環保集中督察正式開展之前,綜合協調組和14個督察組的成員簽署了《重慶市環保集中督察工作廉潔守紀承諾書》和《重慶市環保集中督察工作保密承諾書》。承諾書要求,所有督察組組員必須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實施細則精神,嚴格執行廉潔自律準則。要堅決服從環境保護督察組的統一指揮調度,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重要情況和問題及時報告。嚴格按照環境保護督察規程流程開展工作,依法依規開展工作督察、問題調查和責任核查。不包庇、不縱容、不袒護環境違法行為,不歪曲、不夸大、不捏造環境問題及影響。不干預被督察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正常工作,不處理被督察地方的具體問題,不向被督察地方黨委和政府及相關部門提出與督察工作無關的要求,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承攬和介紹項目等。此外,督察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保密制度,不泄露督察工作秘密,不跑風漏氣。
在督察期間,督察組將通過市級和區縣主要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督察的有關安排,公開督察組專用電話和郵政信箱,全程受理群眾環境保護方面的來信來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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