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獲悉,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發布了《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規劃中期調整文本圖集》,主要是對2019年至2020年的規劃目標任務內容進行調整,明確規劃期內深圳將爭取完成各類更新用地規模30平方公里,通過更新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約650萬平方米。
規劃期完成各類更新用地規模30平方公里
根據調整文本圖集,規劃期內,深圳爭取完成各類更新用地規模30平方公里,完成城市更新固定資產投資總額3500億元(含拆除重建、綜合整治與功能改變等各類城市更新)。并提倡有機更新,力爭完成100個舊工業區復合式更新(指以拆除重建為主、綜合整治為輔的城市更新)和舊工業區綜合整治項目(指以綜合整治為主,融合功能改變、加建擴建、局部拆建等方式的城市更新)。
為有序推進環境質量提升,調整文本圖集將穩步推進城中村和舊城區綜合整治,規劃期內力爭完成100個城中村或舊住宅區、舊商業區綜合整治項目,通過更新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約650萬平方米,配建創新型產業用房總規模約100萬平方米,通過城市更新實現違法建筑存量減1000萬平方米至1200萬平方米。
分區落實更新實施績效考核指標
拆除重建方面,為實現“十三五”期間更新目標,調整文本圖集規定每個區均應有成規模的拆除重建類更新重點地區以及重大公共利益保障類更新項目,并分區開展“拆除重建類更新”實施績效考核,福田區、羅湖區、南山區、鹽田區、寶安區、龍崗區、龍華區、光明區、坪山區、大鵬新區共計完成規模不低于1250公頃。
綜合整治和功能改變方面,每個區均應有一批示范項目,涵蓋舊工業區綜合整治、城中村二類綜合整治、舊住宅區和舊商業區綜合整治等多種情形,并分區開展“綜合整治和功能改變類更新”實施績效考核,十個區(含大鵬新區)共計完成規模為1750公頃。
規劃批準中小學不少于100所
此次調整文本圖集,將通過城市更新優化建筑規模結構,重點保障公共服務和基礎配套建筑面積,合理提高居住建筑及產業(含研發)建筑面積,適度控制商業(含辦公)建筑面積。規劃期內預計通過拆除重建類更新供給建筑總面積約4600萬平方米,全市新增更新單元計劃規模控制在28平方公里至40平方公里,年度規模建議5平方公里至8平方公里。
值得關注的是,“十三五”期間,深圳將爭取在城市更新單元規劃階段新增一批公共配套設施,其中規劃批準中小學不少于100所,綜合醫院不少于8家,幼兒園不少于215所,公交場站不少于133個,非獨立占地的公共配套設施建筑面積不低于95.7萬平方米。
此外,還將優化住房供應結構,以中心區、軌道站點周邊、重點產業片區等為重點,力爭通過城市更新配建13萬套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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